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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贛州市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7510”行動計劃,加快構建體現贛州特色和優勢的現代化產業體系,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發揮財政資金作用
1.強化財政支持力度。市縣兩級財政每年繼續安排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全力推動制造業重點產業鏈現代化建設,支持注冊地、納稅地、統計地均在贛州市,且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規模以上制造業企業及科研創新、公共服務等平臺服務企業,支持企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2.發揮基金引導作用。持續做優做強市級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圍繞現代家居、有色金屬和新材料、電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紡織服裝、綠色食品和生物醫藥等7條重點產業鏈,進一步完善市場化運營和激勵機制,發揮現有產業子基金在引進重大項目、培育企業等方面的作用,助力贛州市重點產業轉型升級。
3.大力培育“鏈主”企業。實施“鏈主”企業培育計劃,支持現有龍頭骨干企業開展產業鏈上下游垂直整合、靠大聯強成為“鏈主”。分行業遴選一批細分領域“鏈主”企業,在技術改造、創新升級、金融服務、土地、用能和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
4.提升產業集群競爭力。市本級財政專項支持重點產業鏈建設。現代家居、有色金屬和新材料、電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紡織服裝、綠色食品和生物醫藥等7條產業鏈牽頭單位負責制定實施產業專項扶持政策,全力推動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
5.梯次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每年安排1000萬元支持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主要用于產業鏈工藝水平提升、關鍵環節設備更新等。具體獎勵方案及市級先進制造業集群評選辦法另行制定。
6.鼓勵企業營收上臺階。對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億元、100億元的制造業企業,且企業營業收入增幅不低于全市平均增幅,分別給予企業高層管理團隊100萬元、200萬元獎勵。對年營業收入已超百億元的企業,每新上一個百億元臺階,再給予企業高層管理團隊100萬元獎勵。
7.開展企業賽馬比拼。對上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及以上制造業企業,當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100%及以上的,授予“天馬獎”,給予企業高層管理團隊100萬元獎勵;當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50%及以上的,授予“飛馬獎”,給予企業高層管理團隊50萬元獎勵;當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6%及以上的,授予“駿馬獎”,給予企業高層管理團隊30萬元獎勵。
第6—7條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計獎。
8.獎勵優質企業。對新建投產企業當年入規且營收過億元的,每戶獎勵10萬元。
9.支持企業發展新質生產力。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綠色工廠、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項目),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單項冠軍、綠色工廠、服務型制造企業(平臺、項目),一次性獎勵20萬元。
10.支持中小企業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對首次獲得國家、省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一次性分別獎勵30萬元、15萬元。
第9—10條政策,企業同時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獎勵;企業先獲得省級認定,再獲得國家級認定的,補差給予獎勵。
11.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延續優化工業企業電價補貼政策。
12.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對上年度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制造業企業或市級認定的“鏈主”企業,實施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且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超50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其中設備投資額不低50%),在項目竣工投產后,按照軟硬件設備投資額(包括但不限于購置生產設備、檢測儀器、研發工器具、配套軟件等,不含土地、建筑物投資,下同)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助。每年采取競爭性評審方式擇優支持1—2家企業,對其實施建設無人車間、黑燈工廠等“智改數轉網聯”項目所購買軟件和輔助設備投資額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軟件和輔助設備投資額(不含土地、建筑物、生產設備投資)的20%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13.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換代。對制造業企業技術改造軟硬件設備投資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且已竣工投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按照項目軟硬件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有效期內的省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按照軟硬件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14.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對制造業企業實施軟硬件投資額達到100萬元及以上的數字化改造項目,且軟件投資額占總投資額70%以上,按照軟硬件設備投資額的15%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通過數字化改造,實現數字化轉型貫標二星級及以上(包括數字化轉型成熟度貫標和工業互聯網平臺貫標),或DCMM二級及以上的企業,再給予軟硬件投資額的5%、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補助。
15.支持企業綠色發展。對制造業企業應用節能節水、降碳減排等先進工藝、技術及裝備實施新建或改造廢水、廢氣、廢渣等綠色化改造投資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按照項目節能、環保等設備投資額的8%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第12—15條政策,企業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類申報,不疊加享受,具體以申報指南為準。
16.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在12—13條政策基礎上,對通過國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取得證書且評價等級達到二級、三級、四級的企業,按照項目獲得技改補助資金的5%、10%、15%,再次分別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
17.實施數字化轉型診斷。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選取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對我市制造業企業進行數字化轉型診斷服務,并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數字化轉型診斷服務進行監理。市級安排專項資金為制造業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診斷服務,鼓勵企業根據診斷方案優化實施技改,對已實施解決方案并取得成效的企業,給予企業技改、數字化改造資金支持。
18.支持共建飛地產業園。鼓勵各縣(市、區)與發達地區共建飛地產業園,市本級財政予以一定資金配套,用于園區基礎設施建設。
19.對各縣(市、區)工業高質量發展實施分類考核,對獲評的縣(市、區),授予“工業高質量發展先進縣(市、區)”稱號,并給予150萬元資金獎勵。
20.對榮獲工業發展年度考評前三名的縣(市、區)(含贛州經開區),由市政府在市級統籌用地計劃指標中予以傾斜。
本政策措施由贛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贛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承擔,支持對象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本政策措施條件的企業和縣(市、區)、經開區。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原《贛州市關于推動工業倍增升級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贛市府字〔2022〕13號)廢止。
來源:贛州市政府
二、培育先進產業集群
三、培育優質企業
四、支持企業技改升級
五、支持縣域工業發展